紧急山东一地急寻密接者同轨迹人员曾到

德州平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
发布通告

通告

年8月12日晚,接德州市疾控中心关于涉湖北省荆门市确诊病例1名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。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,我县立即采取开展流行病学调查、接触人员处置等必要措施。截至目前,我县已对该密切接触者及排查到的次密接人员进行集中隔离,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。通过流行病学调查,密切接触者张某某离开湖北省荆门市以后的行动轨迹如下:

8月1日下午离开湖北省荆门市回家。

8月1日15:00乘坐K次列车(10车3号下铺)于21:11到达麻城,23:10乘坐K次列车(7车14号中铺)于8月2日6:11到达菏泽,7:15乘坐T次列车(4车43号)于10:22到达济南站,出站后步行至济南长途汽车站,11:30乘济南至武城的大巴车于14:00在平原县林庄附近下车,随后由其妻子开车接回至平原县前曹镇张铁嘴村家中后未再出门。

8月3日上午9:00—11:30自驾到平原县法院和县法院执行局,11:30回家后未外出,晚上见其父母。

8月4日早6时自驾到禹城张庄,6:20乘坐武城至济南的大巴车于8:30左右到达济南长途汽车站,后乘坐出租车于9:00医院看病,11:30医院,12医院门口乘58路公交车于12:30左右到济南市长途汽车站,在长途汽车站门口右侧的勋今包子铺购买午餐,于14时乘济南至武城的大巴车返回平原,16:00左右在禹城张庄下车,自驾回家后未外出。

8月5日在家未外出。

8月6日8:20自驾到我县格林豪泰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,排队等待到9:30采样完成。

8月7日10:00—10:30自驾带小女儿到前曹镇赶集。

8月8日—9日一直在家未外出。

8月10日中午11:10自驾到我县格林豪泰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,现场无其他等待采样人员。

8月11日—12日在家未外出。

自述外出期间均戴口罩。

在此提醒广大市民,如在上述时间、上述地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张某某有过近距离接触者,请立即联系当地村、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,落实相应管控措施。若隐瞒不报,一旦造成后果,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请广大市民
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znwwh.com/hbwh/14292.html

  • 上一篇文章:
  •   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
  • 当前时间: